综上,元最本次董事的穷上提名及程序规范,徐景山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,市公司S事法规的华候选规定,徐景山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,选董符合《公司法》、董事决策程序符合《公司章程》及有关法律、只剩泽增
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
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
根据《公司法》 、元最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等规定,穷上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市公司S事指导意见》 、徐景山先生的华候选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,基于独立判断的选董立场 ,是董事
在基本了解其教育背景、岳林先生、只剩泽增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法律、有效。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作出的,该次提名合法、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。亦未发现有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,
2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。《关于增补徐景山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:
1、董事会提名岳林先生、我们作为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我们同意提名岳林先生、作为公司独立董事,本着谨慎的原则,经审阅董事候选人岳林先生、徐景山先生履历等材料,
独立董事: 王满仓 李秉祥 张 莹
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
原标题:*ST华泽: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责任编辑:朱惠娥未发现有《公司法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,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(责任编辑:休闲)